曝光台|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化妆品质量公告 广州真知丽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 2021-05-14 16:32
  • 作者:庞雪 闫若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闫若瑜) 5月8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吉林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1期)》(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吉林省药监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发现标示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真知丽)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根据《公告》,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真知丽、委托方为广州诚隆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真知丽烫发液标签标识不合格。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广州真知丽此前屡次被曝产品质量问题。


  1月29日,四川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期)》显示,标称为广州真知丽生产的1批次真知丽染发膏(咖啡铜棕色)(批号:44181011-1)标签标识不合格。


  2020年3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期)》显示,标示为广州真知丽生产的3批次真知丽染发膏(橙红金色)(浅青灰色)(金黄色)(批号:1KOJ0601/1KOJ2904/53181128-23)抽检不合格,其中2批次检出氢醌,该成分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此外,中国化妆品风险预警平台显示,广州真知丽也因生产违规多次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1月8日,广州真知丽因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黑色)(生产批号:2018081801)、真知丽染发膏(生产批号:44181018-1)外包装标识的成分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中化妆品技术要求中的配方不一致,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共计5593.2元。同年4月12日,广州真知丽因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不符合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4437.16元,并处罚款22185.8元。


  《公告》显示,另有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薏莉雅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广州市容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白芙素美白嫩肤肌底霜(夜用)(标示批号:2020/08/02)倍他米松、倍他米松戊酸酯项目不合格。《公告》备注显示,抽样产品为套装,套装名称:白芙素美白淡斑组合,包含:白芙素美白嫩肤精华液 、白芙素美白嫩肤肌底霜(夜用)。


  根据《公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吉林省药监局已要求监管单位对相关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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