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 2021-11-12 19:55
  • 作者:满雪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满雪)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三方面。


  通知指出,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各级药监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对化妆品产品标签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此外,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专项行动中,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自查设置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履行实名登记、建立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义务。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化妆品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经营药监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要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


  化妆品监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监测。同时,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2022年国家、省以及本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重点产品开展网络抽样检验。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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