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儿童化妆品“从严监管”新时代——全国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纪实

  • 2021-11-15 18:35
  • 作者:闫若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召开全国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暨化妆品典型案件查办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国家药监局对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与复盘,再次铿锵有力地强调对儿童化妆品要“从严监管”。


  今年3月—9月,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期间,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统筹推进,摸清了我国儿童化妆品监管底数,排查了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检查拉开了儿童化妆品从严监管的大幕,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迈入新时代。


  开展首个专项检查——“严”字当头见实效


  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国家药监局一直高度关注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全国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第一个化妆品领域专项检查。


  今年4月,国家药监局还将强化儿童安全用妆“护苗”专项行动列为“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之一,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儿童化妆品监管、保护儿童安全用妆。


  “严”字当头,如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出真招、见实效?首先要在“全”字上找突破口。此次专项检查要求“三个全覆盖”,即对儿童化妆品开展备案后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生产环节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


  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指导下,各省级药监局扎实推进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方法,整治儿童化妆品突出问题。上海、福建省(市)药监局对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网络页面设置儿童化妆品安全相关消费提示。


  为深入调查了解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提高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今年5月—7月,国家药监局针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开展专项风险监测,重点关注“网红产品”、涉嫌违法宣称治疗儿童湿疹等疾病的产品。该专项风险监测全部采取网络采样,进一步排查治理重点领域,保障了儿童用妆安全。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共进行备案后监督检查儿童化妆品31687个,监督检查生产企业986家次。同时,各省级药监局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对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32.38万家次。


  开出首张终身禁业罚单——协同联动推动案件查办


  专项检查中,福建省药监部门成功组织查处了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了2个生产销售窝点,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福建省药监部门依据《条例》,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这是自《条例》施行以来,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


  本次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就是专项检查典型案例之一。


  该案件查办过程中,福建省药监局充分发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风险联控等工作机制,并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对涉案产品定性、法规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推进。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市、区、所三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通过研判摸排、循线追查、分工配合,为案件查处打下坚实基础。


  专项检查中,违法案件通常涉及多省份、多主体,增加了线上线下调查取证的难度,而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联动和行刑衔接对案件查处起到了关键作用。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各省(区、市)药监局建立跨省协查通报渠道,省市县多级药监部门密切协同、多部门联合共同推动案件查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戚柳彬表示,针对此类案件要建立跨省协作机制,做到全国上下一盘棋。同时,各地药监部门要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推动行刑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严打合力。


  出台首个儿童化妆品监管规定——法规筑牢监管基石


  儿童化妆品“从严监管”的根基在于化妆品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条例》施行后,我国第一部化妆品上市后监管规章《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于今年8月发布,首次把儿童化妆品作为化妆品的一个单独类别,作出严于一般化妆品的规定,明确提出儿童化妆品要有专用标识,涉及儿童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今年10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发布,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维度,专门规范儿童化妆品的注册备案和生产经营监管,为儿童化妆品监管筑牢法治基础。“单独对一个化妆品品类制定出台专门的、个性化的管理规定,实施特殊监管,这种监管力度在国家化妆品监管中是绝无仅有的。”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徐飞燕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守法用法的前提在于知法。为此,专项检查期间,各省级药监部门不断创新方式对相关法规进行宣贯。江西省药监局开展“赣鄱·话妆”交流峰会,从政策解读、专家交流、企业责任等6个维度进行化妆品科普宣传。同时,将日常科普宣传与应急科普宣传相结合,推动儿童用妆环境持续向好。河北、山东、吉林、陕西省药监局将监督检查和法规宣传密切结合,建立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台账和专项数据库,通过建立示范经营企业、发放经营承诺书等方式,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此外,在今年5月开展的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上,“宣传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是活动主题之一。各省级药监局以多种形式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儿童化妆品,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无论是完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协同联动办案机制,还是加强普法宣贯、推动社会共治,都是为儿童化妆品监管“严”字当头筑牢根基。从严监管新时代将进一步促进化妆品产业规范前行,保障儿童安全用妆。(闫若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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