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点题”抓整治 监管“解题”惠民生——福建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综述

  • 2021-11-16 16:47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化妆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初,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福建省药监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为题,将此项工作推荐为福建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点题整治”项目之一,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

  截至9月底,福建省累计检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45家次、母婴用品专卖店3724家次、商场1299家次、其他化妆品经营者2752家次,发现问题产品281批次,责令整改问题企业946家次,责任约谈企业51家次。立案查处儿童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220起,现已结案103起;作出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个人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强化动员部署 凝聚工作合力

  福建省药监局领导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将此作为福建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项目之一,以及全省药监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利民惠企十项举措之一。在部署专项检查时,该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召开两次工作推进视频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精心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具体措施和任务目标,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该局以药监系统“作风建设年”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及时查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廉洁、不尽责、不依法、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推动药监部门作风建设。

  细化工作举措 完善监管机制

  专项检查启动以来,福建省药监局通过开展生产质量风险研判、探索快速检测方法、强化网络监管、突出儿童彩妆类产品监管、以案释法普法等举措,完善监管机制。对发现的无证生产、备案人对受托生产活动监督不到位、未按备案配方生产及其他生产质量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预防控制措施,提醒生产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指导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儿童化妆品糖皮质激素类和抗生素类非法添加快速检测404批次,在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中形成了较强震慑力;依托“两品一械”网络监测平台,加强对“淘宝”“拼多多”等网售平台的监测,通过对发货地以及“儿童”“护肤”“润肤”等关键词的搜索,开展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专项监测,进一步加强监管针对性;强化对儿童玩具冒充“儿童化妆品”情形的监管;向社会公开曝光无证生产、不按备案配方生产、产品标签标识不合规等8个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的实效。

  强化监督指导 督促落实责任

  专项检查中,福建省药监局坚持宽严相济执法,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对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经营者,暂不予处罚,改为教育劝导、督促整改。开展告知承诺,结合监督检查同步开展新法宣传,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生产经营责任告知书8536份,相关企业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7236份。联合行业协会对企业开展分类别、分区域、分时段的集中法规培训,全省累计开展法规宣贯培训158场,受众6904人次。创建经营示范单位,如泉州惠安市场监管局与3个乡镇共同创建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活动、泉州丰泽市场监管局指导1家儿童化妆品连锁企业规范40多家门店的购进验收及台账管理。

  加强协调联动 打击违法行为

  福建省药监局通过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查办生产销售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及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儿童化妆品原料案,在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中形成有力震慑。

  今年4月,在福建省药监局的统一指挥下,厦门、泉州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联合办案,成功破获生产销售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案件罚没款总计500余万元,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15.84万元,并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处罚案件。今年8月,接到国家药监局儿童化妆品原料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舆情通报后,福建省药监局通过缜密调查、追根溯源、果断处置,成功破获了福州某企业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化妆品原料案,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加强督导督办 狠抓工作落实

  专项检查中,福建省药监局建立全省专项检查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要求各地市药监部门每半个月滚动上报完善相关数据和检查情况,特别强调问题台账的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处置得当、整改到位;对部分地市药监部门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着力发现各地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弱项。结合检查现场,同步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实战培训指导,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抽调全省各地市药监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明确“三看”“三查”“三问”的检查标准,异地抽查20家销售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通过互查互评,检验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同时,福建省药监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厦门、泉州生产销售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督办视频会,共同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明确案件查办方向。

  注重宣传引导 提升共治水平

  福建省药监局以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3.8”“3.15”“6.1”等节日为契机,在全省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现场咨询义诊、法规宣贯培训会等儿童化妆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等,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用妆安全的氛围。通过讲座、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消费者推广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利用各类微信群、综治网格化平台,指导企业在购进验收环节使用。在福建省药监局政务网站建立专项检查工作专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网页链接至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专栏。开展走进“点题整治”活动,向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汇报专项检查阶段工作情况,将监察员和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融入专项检查工作中;委托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开展公众评议电话调查,面向公众评估专项检查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新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3场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开放日活动,制作5个儿童化妆品公益科普宣传视频,制作专项检查专题宣传片和宣传海报等等。

  通过专项检查,福建省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新法规执行力度大幅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各部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儿童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全面打击,市场经营秩序得到切实规范。(福建省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辛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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