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甘肃省药监局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开展,分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通知明确,行动重点工作包括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三方面。重点检查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各级药监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清理整治化妆品产品标签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同时,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对化妆品经营者的普法培训、督促指导义务,摸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化妆品法规宣传培训,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平台销售化妆品的检查责任等。突出重点环节,强化部门协作,深挖案件线索,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技术支撑,适时开展全省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重点产品网络抽样检验,排查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
省药监局要求,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监管力度,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理,深挖制假窝点,严惩制假行为;横向加强与网信、公安部门的协作,纵向加强内部网监、广告、登记、稽查等科室协同,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涉及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法及时列入异常名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丁怡媛)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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