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两地追踪紧咬线索不放松 严查严办开出首例终身禁业资格罚——福建查处“4·21”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案纪实

  • 2021-11-20 13:11
  • 作者:陈思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1日,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福建省药监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捣毁2个生产销售窝点,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罚款总计500余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不仅是一起典型的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案,也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国内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


  群众举报迅速展开踩点侦察


  4月初的厦门,天朗气清,海风吹来初夏的气息,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的办公室桌上,放着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上反映,厦门香普尔日化公司(以下简称香普尔日化公司)存在违法生产沐浴露、洗手液等行为。


  举报人对当事人厂区设置、隐蔽生产、负责人警觉性高等有较详细描述,很可能是知情人员,举报价值较高、事件危害性大,但查处不当可能会打草惊蛇。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立即做出批示:此案情节严重,请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会同有关单位迅速核实处理。


  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是一支作风优良、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曾查办过特大假药案、特大未经批准和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案等重大案件。接到指示后,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何招发立刻向分管副局长罗承贤汇报,同时召集执法人员展开讨论。举报信中提到的企业生产位置隐蔽,负责人警惕性高等字眼成为执法人员关注的重点。为避免打草惊蛇,大家讨论决定先派出两名“便衣人员”执行前期踩点侦察、判断生产经营时段等任务。


  4月16日,两名身着便服的“侦察员”卢林峰、吴国梁率先来到涉事地点,他们根据举报信中的提示,从四楼绕到二楼,一条黑黢黢的楼道出现在眼前,浓烈的沐浴露香味自黑暗处幽幽飘来。


  在这里,的确有一家生产化妆品的企业。然而,如果他们在此刻走进楼道,或许就会被员工发现,进而产生闭门停止生产的可能。他们火速赶回局里汇报情况。


  “我们从窗外看到了产品的包装箱,也闻到了一股化妆品的特殊气味,所以初步判断这家企业存在化妆品生产行为。”一名便衣人员汇报道,“根据咱们以往的经验,如果要去现场的话,还是先让便衣去探路为好。”


  支队领导听取了他们的汇报,随即组织对该企业展开背景调查,初步确定了香普尔日化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


  接下来的几天,罗承贤部署行动方案,抽调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骨干力量,对下一步调查进行规划部署,并分成出四个小组,分别负责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控制财物和应急支援等任务。


  重拳出击两地展开执法


  4月21日,早上8时40分左右,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香普尔日化公司的一名员工放下手中的扫帚,朝门口走去。


  “找谁啊?”他看到门外站着两个身着常服的陌生人。


  “你好,我们想问个路。”其中一个回答道。


  这名员工见两人没有异样,想也没想,就打开了门,先前埋伏在走廊周围的其他执法人员抓住机会,迅速冲入厂房,向在场的员工亮出执法证。


  一进门,映入眼前的是一个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的厂房,化妆品生产操作台、灌装机等生产工具配备其间,一卷卷印有台湾厂址的标签被随意丢弃在塑料筐内,而塑料筐则被搁在光秃秃的水泥地上,破损的纸箱露出粉红色的产品包装盒。


  自2018年11月至今,就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中,该企业共生产销售了洗手液、儿童沐浴乳和儿童洗发乳共计12余万瓶。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在场员工三缄其口,随后匆匆赶来的法定代表人谭某更是直接告诉执法人员:“这些货是我朋友放在我仓库里的,你们直接进来检查,侵犯了我的隐私!”


  可当他得知自己是被举报存在违法生产行为时,态度一转,又表示,自己只是负责灌装,并不清楚这么做是违法的。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后续调查,当事人购买化妆品半成品自行灌装,且在灌装过程中会直接接触到内容物,所以应当视为化妆品生产行为,应当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谭某作为一名有化妆品从业经历的管理者,不清楚这一点是不应该的。我们当时也看出来了,他搞无证经营,是抱有侥幸心理的。”一位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事后回忆道。


  面对谭某的狡辩,执法人员一边耐心地向他宣传法律政策,说明利害关系,一边在现场搜寻相关证据。


  在谭某办公室摆放的监视器内,可以清晰调阅出前段时间工人正在灌装化妆品的相关视频;从他的办公桌上也发现了若干手写单据和合同,显示当事人与“泉州南安水头天丽大厦邱先生”签有订购合同并将产品发给后者;他的手机上,通过微信记录搜索“邱”字,很快就找到了与这名“邱先生”业务往来的相关记录。


  面对详实的证据,谭某逐渐松口。他交代,自己的订单来自那位姓邱的商人,灌装好的商品也会通过一辆小货车直接发往南安。


  “我听说,他把货放在那边的老年活动中心了。”谭某这样告诉执法人员。


  兵贵神速,为了防止有关违法产品被转移,执法人员立刻驱车向泉州南安水头镇出发。路上,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苏天福迅速与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请求配合支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马上通知到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调动力量全力配合。


  下午3时许,苏天福、许树科、刘光清一行来到南安水头镇,会同水头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往天丽大厦和老年活动中心,展开地毯式检查,可是结果却让执法人员大失所望:没有找到邱某的仓库。


  唯一的线索作废,面对茫茫人海,该如何继续追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毒辣的日头下,执法人员汗流浃背,心急如焚。如果让邱某成功转移了违法产品,如果让违法产品继续流向市场,那么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就在执法人员一筹莫展之际,一通拨向谭某的电话,让他们获得了新的线索。


  柳暗花明截获违法产品


  在执法人员耐心诚恳的沟通下,谭某终于又回忆起了一些线索。


  “我记起来,这个老年活动中心边上好像有座庙。”电话那头的他将这个宝贵的线索告诉了执法人员。


  水头镇当地的执法人员迅速回想起,山前村的老年活动中心附近有座庙。


  不再犹豫,执法人员立刻驱车赶往水头镇山前村。尘土飞扬的公路上,这辆疾驰的小车终于赶在太阳落山之前,抵达了此行的终点——山前村老年活动中心附近。


  一座村间小庙像路标似的,静静地伫立着,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金纱,大地还留有余热。


  “你们看,那辆车上装的是什么?”眼尖的执法人员许树科忽然激动地开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其余人员看到了一辆小型货车正稳稳当当地停在一处商铺门口,一名装车工正在搬运货物。


  执法人员奔向小货车,在夕阳照射下,那些闪闪发光的货物正是他们追查多时的违法产品,苏天福立马和装车工沟通,让他联系邱某速来现场。


  “你现在拉的这些货物涉嫌无证生产经营,而且都是儿童化妆品,流入市场,不仅对他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还会被追究责任,希望你能够意识到这个事件的危害性,配合我们的工作。”苏天福对电话那头的邱某说道。


  面对执法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告,邱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匆匆赶往现场。


  经了解,这里只是第一仓库,在装车工带领下,执法人员又赶往第二仓库进行调查,成功将违法产品扣押下来。


  夕阳的余晖下,执法人员的后背,无一不被汗水打湿,蓝色制服上留下一大片痕迹,虽有疲惫,但他们的步伐却是坚定而轻快的。


  至此,该案的现场检查环节宣告结束,进入调查阶段。


  经查,自2018年10月以来,当事人谭某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受邱某委托,根据其自有配方及购买原料,委托加工生产沐浴乳、洗发乳、洗手液半成品(160kg/桶),并用灌装机等设备将半成品灌装为上述儿童化妆品和洗手液。


  4月30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提请福建省药监局督办香普尔日化公司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及洗手液一案。


  5月14日,福建省药监局正式发文通知督办此案,要求做好相关查处工作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6月10日,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执法人员从扣押产品中抽样送检的检验结果,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必露比”儿童沐浴乳(舒眠配方)、“必露比”儿童洗发乳(舒眠配方)、 “必露比”儿童抗菌沐浴乳(幸福花果香)的毒理学试验结果均为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结果轻刺激性;“必露比”儿童抗菌洗发乳(幸福花果香)的毒理学试验结果为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结果为轻刺激性;“必露比”抗菌泡沫洗手液(薰衣草香氛)的菌落总数为1.9*104CFU/ml(限值≤1000),不符合规定。


  8月6日,福建省召开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会后,专门召集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该案件的督办会。


  9月1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谭某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内,谭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要求,依法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月14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办结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化妆品、生产伪造厂名厂址的产品等系列案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相关物资、罚没款40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谭某处以罚款15.84万元并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福建省药监局充分发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风险联控等工作机制,并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对涉案产品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推进。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市、区、所三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通过研判摸排周密部署、连续作战循线追查、分工配合加强取证,最终依法查处本案。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本案经营环节的调查,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取证工作。


  2021年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国家药监局也于今年部署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案的成功查获一方面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地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儿童安全用妆的坚定决心。同时,案件也切实警醒了尚存侥幸心理的相关企业,有力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用生动的案例最好地宣传贯彻新条例,促使企业深入学习化妆品相关法规、增强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用妆安全。(陈思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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