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 | 12月5日—12月11日周榜揭晓

  • 2021-12-13 13:47
  • 作者:鞠一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12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12月5日—12月11日)如下:


  “山东药品监管”排名第一,“浙江药闻”排名第二,“江苏药品监管”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湖北药监”“吉林药监”“广东药监”“江西药品监管”“安徽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海南药闻”。


榜单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 “山东药品监管”12月8日推送文章《权威发布|新修改〈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正式发布》,该篇文章推送后获得广泛关注,成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作出修改,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除发布文件全文外,“山东药品监管”还同步推送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和图解,为新修订条例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此外,当周“山东药品监管”推送科普文章《药物警戒·科普站|小心!你给孩子抹的可能不是化妆品》,发布后立即获得广泛关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生活方式、饮食习惯、体质差异、环境的变化,婴幼儿湿疹的发病率近年来有上升趋势。文章从化妆品是否能治疗湿疹、如何判断正规化妆品、激素的作用与规范使用等角度进行科普宣传,获得较高的阅读量与点赞数。


  排名第二的“浙江药闻”,推送文章《【基层实践】宁波海曙区局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后获得较好的传播效果。12月7日凌晨2时,宁波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按照“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紧急召开全局疫情防控工作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会议,全员立足职能,迅速行动,高效协同配合,明确三项举措,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此外,当周推送的文章《【办案先锋18】台州路桥:药品稽查“小白”的成长之路》,发布后也获得良好反响,点赞数位列当周第一。自今年7月起,“浙江药闻”推出“办案先锋”系列专栏,宣传全省药品稽查队伍中,扎根基层、精通业务,忠于理想信念,敢于攻坚破难,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办案先锋。专栏推出后,一直保持较高热度。


  “江苏药品监管”12月9日发布文章《骄傲!我国首家自主知识产权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江苏造”!》,成为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12月8日,国家药监局应急批准腾盛华创医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安巴韦单抗注射液(BRII-196)及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BRII-198)注册申请,该产品由江苏省生物制药和生物技术的龙头企业药明生物受托生产。前期,江苏省药监局密切关注该产品的研发申报进展,加大与国家药监局沟通协调力度,按照“早期介入、全程指导、专人对接”的原则,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对无锡药明生物在申报资料准备、临床试验开展、质量体系建立以及迎检准备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和帮扶。特别是该产品进入审评审批程序后,江苏省药监局主动承接有关注册现场联合核查并同步开展GMP符合性检查,积极督促企业整改,有效加快产品上市进程。该品种上市后,江苏省药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主动做好生产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我国首家自主知识产权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获批的消息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被“甘肃药品监管”“云南药品监管”“陕西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另外,儿童化妆品相关话题热度持续,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儿童彩妆”该怎么管?官方回应来了……》等科普内容,当周也被多家公众号转载。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2月5日—12月11日,相关数据截至12月12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鞠一楠)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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