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推进监测哨点建设,提升不良反应监测能力

  • 2021-12-27 17:23
  • 作者:曹秀荣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上市后监管,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水平,依据《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98家医疗机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等79家医疗机构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武汉市第一医院等61家医疗机构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8家医疗机构为药物滥用监测哨点。


  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文毅介绍,自湖北中心开展“四项监测”工作以来,医疗机构一直是获取不良反应报告的主要来源,为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报告主体作用,湖北省药监局与省卫健委在2021年11月联合下发了《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哨点管理办法》,该《办法》目前已经正式实施。本次省级医疗机构监测哨点就是在《办法》先行的条件下,在医院自愿申报、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基础上,遵循统筹规划、布局合理、数量适宜、代表性强的原则,确定了最终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这也是全省第一次建立省级药物滥用医疗机构监测哨点。省药监局与省卫健委将研究建立医疗机构药物监测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监测哨点有关问题,对哨点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并进行督导考核和管理。


  推动湖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不断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也是湖北省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内容之一。目前这些医疗机构哨点的建立覆盖了湖北省四项监测网络,2022年至2025年湖北省将充分发挥省级哨点先锋示范作用,推动四项监测课题研究工作,使全省“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更加科学、系统,为药品监管部门科学履行监管职能提供有力保障,也为人民生命健康构筑重要防线。【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曹秀荣】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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