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便利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 2022-03-16 16:23
  • 作者:陈海荣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15日起,《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广东居民以后可以在试点便利店购买到常用乙类非处方药。这也标志着广东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和落地实施。


  便利店售药,在全国来说不是新鲜事,但广东的试点是一种创新模式,即“跨界融合”。这种创新模式支持和鼓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相互借力、节约成本、优势资源共享,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可以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以“小切口”实现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购药的便利感和体验感。


  据悉,本次首批试点企业有两家,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与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与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其中,华润万家是大型连锁商超,人流量大,目前华润万家广东公司门店数量785家,其中深圳大型超市门店44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254家,广州大型超市门店35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154家。美宜佳是在全省门店数量最多的便利店,社区覆盖面广。据美宜佳相关负责人介绍,美宜佳在广东开设了17000家门店,其中约8600家门店实现24小时营业,为后续铺开乙类非处方药销售奠定良好基础。在试点企业筹备下,市民将可以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种类丰富,可满足日常用药需求。


  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广东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为市民购药提供便利的同时,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广东省药监局通过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规定,压实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开创性地提出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连锁门店经营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及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连锁门店巡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七统一”管理规定、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以及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等情形,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社区居民用药安全、便利。广东省药监局强调,疫情防控期间,连锁总部及连锁门店不得销售省药监局发布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参照便利店行业规范要求执行。(陈海荣)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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