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 ——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③

  • 2022-08-05 19:48
  • 作者:中国医药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查办大案要案是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任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动员迅速高效,部门协作显著增强,严惩重处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尤其是大案要案查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药监系统通过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形成指挥有力、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工作格局,打出了声威,产生了震慑,以案件查办的实际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是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一部分,是顺利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案件查办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实战性都很强的工作,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一些案件显现出复杂性、隐蔽性、涉及面广的特点,需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古语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要坚持统一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更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国家药监局给出“路线图”,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同频共振、压茬推进。省以下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做到雷厉风行、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坚定不移地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贯到底,把国家药监局的部署一抓到底。一要统筹安排。统一调派监管力量,综合运用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监测评价、投诉举报、风险会商、稽查执法等手段,创新案件线索摸排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二要统一标准。针对监管执法关键环节和主要流程,制定标准模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案例指导制度、违法线索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大案要案统一指挥调度制度等制度规范,确保系统上下统一沿着法治轨道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三要实事求是。注意区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在统一有关标准和要求之外,给予基层一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弹性和空间。


  “上有千根线,下面一针穿”。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要加强内部配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贵在落实,重在实效。必须坚持案件查办全国“一盘棋”思路,加强协查联动、信息互通和执法协调,发现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一要加强横向协作。省级药监部门之间要建立高效快捷的核查协作工作机制,各地对相关协查请求要积极配合、迅速办理、及时反馈。二要强化过程指导。加强对市、县药品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各地案件查办进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难点。三要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内部情况通报,编写典型案例汇编,定期开展执法办案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人才库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形成各部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机制,要推进执法协作。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药品领域案件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给药品监管工作带来越来越多挑战。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是孤军作战、单打独斗,只有汇聚各方面、各部门的智慧和力量,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一要充分协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保、公安、工信、海关、网信、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充分协调,提高各部门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共同认知,做到牵头为主的勇于担当,协同配合的跨前一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努力打造复杂案情定期会商、联合检查定期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信息线索及时互通、案件移交流程规范的工作格局,推动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的质变,真正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二要后续跟进。有些案件移送至司法机关后,司法机关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此时,便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防止因案件回移不畅造成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惩处。三要发动群众。要有效发挥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投诉举报的作用,把监督网络延伸至社会公众。在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的同时,依靠人民群众增强执法的灵敏度和威慑力。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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