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严肃处置违反疫情防控药品登记制度的药店

  • 2022-11-01 16:24
  • 作者:杨菲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疫情期间零售药店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药品违法、违反“四类药品”实名制登记和疫情防控“四件套”查验制度等行为。近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药店未按规定上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从重处罚,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9月29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位于新河街道中风险区内的某药店涉嫌违法线索后,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药店在销售去痛片、安乃近时,仅对购药人员信息进行纸质登记,后期发现身份证信息有误,无法提交登记信息,导致未及时上传实名登记系统,没有做到闭环管理,未发挥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该药店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市场秩序,迟滞了阳性病例发现时间,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后果。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克服疫情期间店铺关闭,无法进店调查取证的困难,通过电话问询、登录“药店GSP进销存管理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多方取证,提高执法核查效率,强化办案力度,加快案件办理。该药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未按规定进行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物资价格监督监测和药品保障工作,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哨点”监测主体责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杨菲)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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