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

  • 2022-11-07 20:19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的采购、储存和销售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和使用监管,有效降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伊通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辖区分局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死角的宣传和检查,通过微信工作群询问是否经营和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告知经营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发现问题首先进行完善和整改。各分局摸清整治底数,建立清晰准确的台账,全县有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89家,其中,单体药店51家、零售连锁门店35家、医疗机构33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专项检查。


  根据此次工作相关要求,伊通县市场监管局细化分解整治内容,制作重点检查项,主要包括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购进;是否索要、留存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产品检验报告书及合法票据;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设置“专管药品”专柜(区)的明显标识,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查验购买者身份证;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品)是否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等,由各分局按照通知要求和检查表中重点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在各分局以辖区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伊通县市场监管局药品科与辖区分局开展联合执法,以人群聚集区为重点区域,开展对校园周边、医院周边经营使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集中专项检查,发现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索要留存供货方资质不全、没有“专管药品”专柜(区)的明显标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责令整改药品经营企业5家。


  伊通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继续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常态化检查,全面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采购、储存和销售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防范化解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叶阳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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