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地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

  • 2022-11-10 18:32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9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在济南、青岛、烟台等市设立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公告》指出,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济南、青岛、烟台3个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纸质材料接收工作,分别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济南、青岛、烟台市的受理窗口承担,受理窗口依托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申请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授权境内责任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根据系统预约信息向相应受理窗口递交备案纸质资料。《公告》还公布了三地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受理窗口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方便行政相对人咨询。


  山东省药监局注册处相关人员介绍,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青岛、烟台等沿海地区是省内较为集中的进口化妆品境内责任人注册地。两地每年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数量占到全省总数的80%左右。根据有关要求,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需在完成电子备案资料形式审查后按照预约时间向相应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纸质资料。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跨市流动的诸多不便,同时为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山东省药监局对决定对自贸区覆盖的济南、青岛、烟台三地设立受理窗口,实现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足不出市”。(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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