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11月27日—12月3日周榜揭晓

  • 2022-12-05 12:08
  • 作者:张盼盼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4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11月27日—12月3日)如下:


  “药安食美诚信河北”排名第一,“浙江药闻”排名第二,“八闽药闻”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广东药监”“山东药品监管”“湖北药监”“江苏药品监管”“陕西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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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发布的《河北省药监局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消费提示》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购买需求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河北省药监局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消费提示。


  排名第二的“浙江药闻”于12月2日发布的文章《【基层实践】台州市局多举措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取得新成效》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为切实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以“四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共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731例(省定计划663例),完成率为110.3%,报告质量平均得分102.71分。


  排名第三的“八闽药闻”于11月30日发布的文章《关于启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告系统的通告》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为提升信息报告效率,福建省药监局开发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报告系统,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该信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四川药品监管”“贵州药监”“宁夏药安早知道”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1月27日—12月3日,相关数据截至12月3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张盼盼)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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