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妆动态资讯(3月22日至4月7日)

  • 2023-04-10 14:25
  • 作者:庞雪
  •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近期,化妆品领域的这些动态值得关注。


政策法规


1.3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25条,明确了牙膏的原料管理、产品备案、生产许可、安全评估、功效宣称等制度。《办法》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牙膏施行备案制,即产品在上市销售前相关企业应事先向监管部门备案产品安全有关信息。


2.4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5章35条,包括总则、平台管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监督管理、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上位法相关规定,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


监管动态


1.3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年报》显示,2022年全国药监部门共抽检20368批次化妆品,其中19880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合格占比为97.60%。2022年,全国药监部门以问题多发品种、场所及近年来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对染发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防晒类、儿童类等11类化妆品开展抽检,其中,祛斑美白类、儿童类、普通护肤类等8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均达到97%以上。


2.3月27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的报送方式,调整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相关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将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月1日。


3.3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问题解答(六)》(以下简称《问题解答》),就《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实施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公告》提出,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检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将备案检验从原来由第三方资质检验机构完成,调整为由备案人或者受托生产企业根据自身检验能力,开展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自检,备案人可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报告作为产品备案资料进行备案。《问题解答》围绕为何对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以自检方式开展备案检验的,备案人或者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等5个问题作出答复。


产业观察


1.3月29日,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集团)发布2022年业绩报告。业绩报告显示,2022年贝泰妮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0.14亿元,同比增长24.65%;净利润为10.51亿元,同比增长21.82%。具体到产品端,目前贝泰妮集团共生产、销售19个品类、48个产品系列,涵盖舒敏、防晒、美白等多个领域。其中,薇诺娜仍是主要增长点,2022年收入达48.85亿元,收入占比高达97.43%。


2.3月30日,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美)发布2022年度财报。财报显示,2022年上海上美实现收入26.75亿元,同比下降26.10%;全年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下滑59.5%。旗下护肤品牌韩束,2022年收入12.67亿元,同比减少22.3%;一叶子收入5.3亿元,同比减少36.2%。母婴护理品牌红色小象,收入6.55亿元,同比减少24.8%。


3.3月30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发布2022年度财报。财报显示,2022年丽人丽妆实现营收32.42亿元,较2021年同比下降21.9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9亿元,同比下降13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2亿元,同比下降147.55%。

(责任编辑: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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