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整治违规接受捐赠、强推基因检测、违规直播带货等不正之风

  • 2023-05-11 16:44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整治违规接受捐赠、强推基因检测、违规直播带货等不正之风。


  《通知》的起草背景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这是机制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今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通知》共13条,包含5部分内容,主要为:


  一是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进一步强调思想和行动的统一,确保纠风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优化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


  二是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明确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带金销售”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重点惩治利用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或虚计项目次数,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或服务设施等欺诈骗保问题。从规范省级平台挂网采购,加强集采执行过程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方面,健全完善医保价格和招采制度。


  四是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明确行业底线、红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


  五是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对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压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另一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弘扬行业正气,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维护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通知》列举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一系列不正之风问题:


  ——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问题。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等收费行为,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涉税违法行为,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


  又讯(记者王晓冬)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含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的职能、成员单位及工作架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以及成员单位职责等4项内容。


  《通知》的重点是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调整后的成员单位涵盖了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的所有职责;同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全覆盖。


  其中,市场监管总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执法;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章出台和实施,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国家药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法规体系并负责监督、落实。


  《通知》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规范,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在纠风工作中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统一纠风工作规范要求、指导各地完善本地区纠风工作机制提供了指引。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