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长三角地区试点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
1月28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已批复同意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医疗器械广告跨区域审查试点工作。 2026-01-28 14: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