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启示 | 强化社会共治 推进行刑衔接 ——浅析“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侦办过程

  • 2023-05-30 11:38
  • 作者:张海
  • 来源:中国医药报

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其中“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中,张某某等8名犯罪分子因假冒商标罪等罪名被判处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本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监局扬州检查分局定期召开的化妆品生产管理风险会商会,会上某品牌化妆品公司反映其拳头产品完美芦荟胶市场销量大幅减少,一些消费者投诉网购到假冒伪劣产品。根据这一线索,扬州检查分局立即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本案中,药监部门高度重视化妆品安全的社会共治、风险监管和稽检融合,借助“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主动对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和公安侦查职能,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凝聚起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


坚持风险监管

深化稽检融合


风险管理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是化妆品全过程风险隐患防控的基本原则。为有效防控化妆品生产安全风险,扬州检查分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管理风险会商制度,明确检查分局、市化妆品协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和辖区化妆品生产企业为成员单位,分类甄别监督检查、检测检验、风险监测、安全评价、备案核查、舆情发生、产品召回、投诉举报、稽查办案等方面出现的风险信号,通过会议商讨形式,综合研判风险因素、评定风险程度、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闭环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化妆品风险防控体系。通过这一风险交流“直通车”制度,搭建起政企沟通桥梁,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


如前文所述,本案的线索即来源于一次例行的风险会商会。扬州检查分局收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有经验的稽查办案人员进行对接,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把握案件初步情况。后通过对网上匿名购买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线索属实。随后,扬州检查分局召开风险研讨会,考虑到案件涉及网络销售,销售地域广阔、对象广泛、金额巨大、查处力度难度大等情况,为彻底查清追溯违法犯罪事实,经会商后建议企业直接报警。这一过程体现了监管与服务、检查与稽查深度融合,把“看得见”的日常检查与“管得着”的案件查办深入结合,最终使违法线索落地成案,政企联手打假治劣取得成效。


优化行刑衔接

加强执法联动


行刑衔接是充分利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力量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制度保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优势是行刑衔接的关键。自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扬州检查分局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案件办理,主动对接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和打假协作新机制,遇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处置,加强全过程协作配合。“5·7”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就是深化行刑衔接、加强执法联动的成功范例。


本案中,违法犯罪分子瞄准知名化妆品品牌进行制假售假,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的正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彻底铲除制假源头,斩断售假网络,必须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的重要作用。药品执法实践中,一般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后,药监部门会在立案调查的同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后能够确定犯罪线索属实,再决定立案侦查。扬州检查分局一改以往先行政立案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办案模式,围绕假冒产品线索深入分析,充分发挥药监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常会商、共侦查、勤研判,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和力量,构建起对药品违法犯罪调查侦查同步进行的新模式和新机制。他们第一时间建议企业直接报警,利用“四方联席会议”等机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启动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并在江苏省药监局帮助下提请国家药监局和公安部介入督办。在案件查办全过程中,积极为案件查办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与公安机关共同凝聚起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注重协同配合

凝聚共治力量


化妆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药监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化妆品企业、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建立起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


在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扬州检查分局始终坚持共治共享理念,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将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护激励创新创业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监管工作根本立足点,持续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风险会商、四方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检验监测机构和相关单位在维护药品安全方面的协作配合。在本案查办中,扬州检查分局针对风险会商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研判,精准定性,灵活使用现有稽查执法力量,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形成有效督办机制,协助破获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的生产假冒化妆品大案,充分体现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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