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贵州:深化“四个赋能” 开辟贵州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 2024-04-11 19:49
  • 作者:王训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2024年,贵州省药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化部署、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强化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赋能、法治赋能、技术赋能、人才赋能,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不断开辟贵州省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深化组织赋能 不断完善药品监管体系


  全面推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好“两品一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药品安全责任到底、落实到人。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在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使用等方面有所突破。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面向企业的法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医药企业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责任。


  构建完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和市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协同,落实好风险定期会商机制。建立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检查执法跨省联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协同,加强与公安、海关、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权威性,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


  加大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保障,会同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药品监管资金使用进行系统研究,将部分资金分配各市(州),并定期督导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各市(州)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同时,将药品安全状况和能力建设纳入对市(州)考核内容,“以考促建”督促各地更好地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保障。


  深化法治赋能 不断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


  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药监大讲堂”和各类业务培训,全力做好法律法规宣贯。深入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风建设三年行动,组织开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查找监管、检查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制度培训宣贯和指导监督,形成浓厚的依法监管氛围。


  着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政策要于法有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企业的还要注重与生产经营主体沟通,确保采取的各类行政措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经得起时间考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切实履行好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便企利民服务成效,以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及时把握“两品一械”市场变化和趋势,深入开展信用监管,严格依法规范实施信用惩戒、失信约束、信用信息公示等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技术赋能 不断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检验检测参数扩项,积极参与监管科学研究,逐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和支持市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国家药监局、中检院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开展能力达标建设,不断提升全检率。


  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加强监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强化和国家药监局信息化建设的衔接配合,推动血液制品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以信用档案和品种档案建设为抓手,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汇集。探索创建药品生产智能化、零售药店管控监测、药品检查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执业药师管理系统,扩增医疗器械智慧监管系统功能,加强数据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市级自建监管业务系统的,按照标准规范与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


  推进药物警戒制度建设。有效发挥药物警戒作用,大力开展药物警戒业务培训,提升药物警戒检查工作质量。有序推进全国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加强对生物制品、疫苗、无菌植入类器械、集采品种和中药重点品种等的监测,推动监测单位主动落实监测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警戒制度体系。


  深化人才赋能 不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药品监管干部的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大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机关监管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持续实施“师徒计划”,组织开展“药品监管大讲堂”“处长走流程”“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培养一批药品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专、兼职检查员认定工作,印发年度检查员队伍培训计划,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实现岗前培训、驻企实训、检查理论与实践过程及效果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市县级药品GSP检查员的培训培养力度,用1至3年的时间,为每一个县培养1至3名药品GSP检查员。


  改进人才培养方式。强化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用好系统内外培训资源,定期选派人员赴实训基地开展驻企培训,提升检查实践能力。将各地具备丰富检查经验的人员纳入贵州省药监局培训师资库,把监管实践实操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培训手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现场观摩,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风险、发现问题的能力,培养由一岗到多职、一专到多能、单面手到多面手的复合型监管队伍。(贵州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训伟)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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