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妆动态资讯(11.24-12.7)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告》;7个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近期,化妆品领域的这些动态值得关注。
法律法规
1、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征求意见稿提出,牙膏备案人在进行牙膏备案时,应当根据牙膏功效类别和使用人群,按照本目录的规则填报产品分类编码。附表1列出了8个编码序号及其对应的功效类别,并且介绍了各功效类别的功效机理和功效宣称用语;附表2共两个编码序号,分别对应“年龄在12岁以上人群(未标识‘儿童牙膏’)”“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人群(标识‘儿童牙膏’)”两类使用人群。
2、11月27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通告》显示,上海市以及已在《通知》范围内其他地区获得试点资格的化妆品备案人或者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以在上海市设立的专卖店、直营店等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场自行开展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等服务。试点期限为2年。开展个性化服务的化妆品为试点企业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且不含儿童化妆品、眼部护肤类化妆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
3、11月24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特色原料创新、自贸港政策应用、审评审批优化、智能制造集聚、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8项支持措施,推动化妆品产业跨越式发展。
监管动态
1、1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妆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2期)》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中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批次德皙妮草本祛痘精华水(生产批号:250109Z0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出禁用原料氯霉素。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化妆品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监局及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予以查处。
2、11月24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2025年第二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此次共抽检普通护肤类、防晒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宣称祛痘类、指(趾)甲油类、牙膏类等6大类21批次化妆品样品,经江西省药检院等5家机构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规定。
3、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质量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共有2批次化妆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为广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又见她六重玻尿酸注氧面膜(生产批号:PJN25M0403)和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为广东本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沐洵焕颜凝水保湿面膜(生产批号:20241012A01),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公告显示,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有关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产业观察
1、近期7个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平台显示,11月24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乙酰基环(戊二酰基六肽-121)四肽-142酰胺完成备案;11月26日,优嘉士(广州)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二羟基苯乙醇完成备案;11月28日,重庆北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蜡梅花油完成备案;12月1日,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六肽-8完成备案;12月2日,成都凯捷多肽科技有限公司的五肽-18完成备案;12月3日,帝斯曼芬美意营养品(上海)有限公司的3'-唾液酸乳糖钠盐完成备案;12月4日,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双环八肽-66完成备案。(本报记者张一整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