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宁乡县县长王雄文(中)督察元宵节食品安全。 本报记者 喻灿华 摄
衡量一个城市食品安全状况好坏的条件很多,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得是否到位,食用农产品抽检专项督察工作贯彻得如何……看似轻轻松松地领先他人一步,其实都凝聚了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无数心血和汗水。2016年11月14日,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的宁乡县代表湖南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检查,其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被认定在全省名列前茅;11月25日,在长沙市食品生产监管现场办公会上,宁乡县的工作成绩获得了一致认定,宁乡经验也在会上被大力推广;12月1日,宁乡县在接受国务院食安办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察中再获肯定。
据长沙市食安委负责人介绍,2016年以来,宁乡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着力落实“四有两责”、深化机构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倡导社会共治,通过筑牢“四道防线”守护食品安全。
织密网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走在宁乡街头,相关宣传食品安全的标语、牌匾、横幅随处可见。对于发生在食品生产消费中的细微变化,在宁乡县城生活工作了四十多年的城北中学曾老师如数家珍,她自豪地说:“园区开辟豆制品集中生产基地,餐馆食堂建了‘可视厨房’;城区农贸市场建起了冷链销售门店,白菜猪肉随时可以进行快检;米粉湿面坐着冷藏车进门店,储存温度控制到小数点后几位,看着就放心……”
如今,宁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网络已经延伸至各个角落。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组设食品安全信息员,这是该县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农村,哪村哪户办喜事,乡村食安指导员都会到现场指导并收集信息。在菁华铺镇菁华铺村,如果有人家办喜宴、寿事,协管员王强在申办日期的头一天,就会来到集体聚餐的现场,里里外外仔细检查。
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创建行动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和网格化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不断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管网络。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重拳出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016年以来,全县打好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结合“组合拳”,着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49家,食品交易市场9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800家,日常监管覆盖率100%,监管档案建档率100%。下达监管督办通知书3812份,责令办理许可证3670份,整改各类食品安全问题142个。
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县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立案299件,办结248件,罚没378万元。同时,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与生产基地,超市、农产品经营户与供货方签订《食用农产品市场对接协议》,食用农产品必须持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方可入市。
示范引领,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去年,在湖南省质监局组织的省内国、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工作质量年度分类考评中,宁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荣获全省唯一县级I类质检机构称号。该中心目前具备712项参数的检验检测资质,其中食品领域包括26类食品、4类食品添加剂、3类食品相关产品540项检验参数,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检测技术支持。去年全年下达食品检验检测任务14600批次,共完成19685批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35%,总合格率为99.23%。定性检测16558批次,合格率达99.81%。
在宁乡,不仅经营门店都有监管部门统一张贴的宣传海报,车站、广场、的士车顶灯、路口红绿灯上随处可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口号,机关、学校、酒店、小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去年以来还多次开展约谈会,对部分检查不达标的学校食堂、企业负责进行批评、责令整改,进一步形成了全县上下共治共享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2017年是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决胜之年。我县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指示精神,在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下,致力打造宁乡创建工作品牌和亮点,为长沙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增光添彩。”宁乡县食安办主任、县局局长姜小鹏对今年建成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充满信心。(本报记者 喻灿华 通讯员 姜笑澜 罗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