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拉萨市食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法律 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 2018-02-02 16:24
  • 作者: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拉食安办〔2017〕74号


各县(区)食安办、柳梧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新区:


根据自治区食安办的有关工作要求,拉萨市食安办拟定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全市食药监管系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现将《拉萨市食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拉萨市食药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十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关于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藏食安办〔2017〕45号)要求,经拉萨市食安办研究,决定在全市食药监管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度拉萨市首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十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食药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切实推动各行业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积极营造和弘扬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二、举办单位

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此次竞赛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举行,市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成立了知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尼玛普芝    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申 豫 东    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   

刘    明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卓    拥    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

罗    静    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

成  员:蒋    金    市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

扎    西    市食安办负责人

仁增顿珠    市食药监局药械科副科长

益西拉珍    市食药监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安办,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调工作。


四、评委成员

竞赛活动设评委组,自治区食药监局领导(待定)、尼玛普芝、申豫东、刘明、罗静为大赛评委委员,次白为计分员。


五、竞赛内容

竞赛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考题可参考中国食品药品网(http://www.cnpharm.cn/)。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11月24日上午10∶00

地    点:拉萨市食药监局一楼会议室


七、参赛对象

由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经开区、空港新区)、达孜县、林周县、曲水县、当雄县、尼木县、墨竹工卡县10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个参赛队设领队1人,队员2人。


八、竞赛形式

以现场答题的方式,通过比赛最终得分情况,选出一支优胜代表队参加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选拔赛)。本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共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互动题四个环节进行,每支代表队基础分值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竞赛最终将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各一个。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筹备,积极参与。市县(区)食药监管部门要以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学习宣传活动中来。


(三)参赛人员统一着制服,在竞赛开始前30分钟入场。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请假,要着装整齐,听从指挥,按时入场。届时,市食安办将邀请各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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