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明确药师是处方“把关人”

  • 2018-07-31 15:49
  • 作者:窦洁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规范》明确,医疗机构所有处方均应经药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中国医药报记者 窦洁 报道  “审核处方(含医嘱)是药师的天职,药师应该对处方是否放行进行把关。”日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赵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处方前置审核可以规避诸多弊端,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必然。


  药师是处方审核第一责任人


  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规范》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药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但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处方时,药师应当做好记录并将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这意味着,处方前置审核已经成为硬性要求。处方通过药师审核,患者才能凭其缴费取药。


  对于药师的资质,《规范》也做出明确要求:药师在取得药师职称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有三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规范》还提出,要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处方审核质量管理以自我监测评价为主,以行政部门干预评价为辅;应建立并实施处方审核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至少包括处方审核率、处方干预率、处方合理率等。


  “《规范》特别强调药师审核处方的责任,明确了药师在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业内资深人士解奕炯表示,《规范》实施旨在促进合理用药,所以对药师的职业责任和药事服务水平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极大考验药师能力


  《规范》实施引起业界热议。有人认为,处方前置审核是基于国际经验并顺应我国医改需求的必然之举;也有人担心,现有药师队伍能否胜任处方审核重任。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药剂科主任洪明岳认为,相较于三甲医院每天庞大的门诊量,目前,临床药师数量仍存在比较大的缺口。同时,药师的专业能力也有待提高。


  针对《规范》中要求的处方审核的三项内容——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和适宜性审核,洪明岳建议:“面对一张处方时,药师不应该先看医生开了什么药,而应该按照顺序看患者的性别、年龄和临床诊断,最后再看处方,看其是否规范,用药是否适宜。”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的“药师在线”承担了大量药师培训工作,其负责人黄坤认为,处方审核工作要求药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平,但目前我国药师队伍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部分药师处方审核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比如临床涉及中西药联用、中药饮片与中成药联用等,药师只有对各个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了然于心,才能承担起处方审核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药师缺少明确的相关审核依据。


  据赵志刚介绍,在美国,药师受尊重程度在所有行业中位列前三。美国对于药师的资质要求很高,医疗机构也十分认同药师对处方的审核行为。相比之下,我国药师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价值也没有受到重视。“在用药风险指导方面应发挥出药师应有的作用。比如,吃什么药后不能开车,吃什么药不能喝酒,哪些药物不能同时服用等,都需要药师对患者加以指导。药师若想真正参与临床治疗并在促进合理用药中发挥作用,仍需医疗机构和公众改变对药师的认知。” 赵志刚强调。


  药师工作模式待变


  《规范》的实施,必将促进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


  事实上,自2017年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销售“零加成”以来,药学部门不再为医院创造效益,药学人员亟须转变工作模式。2017年7月,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旨在重构药师服务模式,对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提出新思路。


  此次《规范》明确提出,要体现药师专业技术价值,转变药学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的药学技术服务。因此,审核处方的药师除了需要具备一系列相关资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作为支撑。


  在解奕炯看来,《规范》提出的要求,将引导药事服务工作向以患者为中心方向转移。药事服务工作不仅仅是提供药品治疗,更应该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包括对患者的心理、行为、生活、职业的关注,进行精神安抚、用药指导等深层次服务。


  赵志刚强调,药师提供的药事服务应该不仅仅停留在发放药品和审核处方层次,药师审方只是药事服务的第一个环节,应与用药指导、用药监护结合起来,构成药事服务三个重要环节。药师通过对患者进行后期用药指导和用药监护,可以有效提升患者用药依从性,实现药物治疗的真正目标。“药师的参与和指导是减少临床用药差错的关键环节。” 赵志刚说。


  此外,《规范》还提出,负责处方审核的药师应当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能力,提高处方审核水平。


  对此,黄坤认为,对于药学工作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不断提升药学专业知识水平。面对大量烦琐的处方审核工作,药师们应具有极高的责任心和耐心,在科学、准确、实用的处方审核指南指导下,更加专业、更加准确地审核处方、避免错误。“药师审核处方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一道屏障,因此,处方审核的标准及规范应该统一。此外,药品的相关信息应及时收集、更新并推送给药师供其学习借鉴,并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其及时掌握处方审核最新动态。”黄坤建议。


  洪明岳则认为,处方审核信息系统是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支撑。如果各医院根据自己的用药品种品规不断完善处方审核信息系统,将有利于药师提高审方效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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