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出首张《进口药品通关单》!标志着长沙航空药品进口口岸正式运转
12月21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省内企业提出的进口备案申请,审查、办结有关事项后发出首张《进口药品通关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批准,国家药监局和海关总署授权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内企业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报送的《进口药品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及时进行了审查,逐项核实了所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依据《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审查无误后,决定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于当日办结所有手续。
标志着长沙航空药品进口口岸正式运转
此次进口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志着长沙航空药品进口口岸正式运转,这在湖南省医药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记口岸局和口岸所的使命,认真履职,与长沙海关一道切实助力湖南医药产业发展,助力改革开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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