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 2019-01-07 14:13
  • 作者:潘璐璐
  • 来源:宁海新闻网

近日,宁海县农林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七部门联合召开部署推动会议,即日起开始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食品市场全面“大扫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这一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为使我县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食品综合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以高压严打态势,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掉一批生产经营“黑窝点”,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整治工作宣传行动,让农民识假辨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我县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宁海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该行动为期3个月,重点整治对象是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是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行动重点打击食品假冒情形,即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情形,即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情形,即假牛肉、假羊肉、假狗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标志情形,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等;劣质食品情形,即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超过保质期等5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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