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各地经验交流

  • 2019-01-22 20:07
  • 作者: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浙江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针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分别出台了《备案工作规程》《备案后现场检查工作规程》和4个审评检查标准,建立了异议复核和集体会商制度、内部沟通机制等;有序承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建立产品绿色检验通道;落实以检查为中心的监管机制,开展网络经营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大政策宣贯;开展“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百条示范街、千家示范商场、万家示范经营店),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广东  建立风险监管模式


  确立了政府主导风险管理、市场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治理结构,形成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预警及风险处置为基石的化妆品安全风险治理模式;在科学评估安全风险基础上,精准实施风险防控,采用严查(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严打(关键风险专项整治)、宣教(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等方式,共同形成对化妆品的风险处置。


  上海  健全备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了由国家药监局统一领导,以化妆品标准委员会、中保委为主要技术支撑,上海市药监局作为产品备案、备案资料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执行部门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机制。二是以协同、信用为切入点,建立了完善的境内责任人管理制度。三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关键点,从严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山东  做好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化妆品风险信号发现和处置,2018年共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72起,安排了17批次抽检计划;建立了山东省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家库,将不良反应报告质量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反馈,并要求各市整改;遴选了30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完成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的《化妆品成分及其不良反应/事件关联性研究项目》,自主开展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皮损形态基础信息库II期研究》,填补了国内空白。


  广西  积极促进市场规范


  部署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加大对化妆品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打击力度;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普及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形成政府实施风险监管、市场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管理模式。


  云南  做好备案质量检查


  制定下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流程(试行),明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的各项职责。下发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备案产品进行逐一清理,对问题不严重的备案产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问题较为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备案产品给予注销处理。


  江苏  联合开展调查取证


  配合公安部门成功侦破“3·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共捣毁生产窝点3个、销售窝点4个,查扣添加了禁用物质的违法化妆品原料7.5吨、成品23500余盒(瓶)及庆大霉素等添加药品1405盒(瓶),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刑事拘留16人(批捕10人,取保6人),涉案金额超亿元。该案成功告破,一是坚强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的行刑衔接;三是密切的监检协作;四是充分的数据共享;五是担当奉献的精神。


  湖南  全程参与案件侦办


  配合公安部门成功侦破“4·04”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共捣毁生产窝点3个、售假窝点12个,扣押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45种22.6万余盒,货值金额达1.3亿余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9人。该案能成功侦破,一是细致入微,不放过任何小线索;二是健全制度,促进行刑衔接;三是敬业履职,敢于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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