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局”其下!重庆市药监局设置4个直属检查局

  • 2019-04-17 14:01
  • 作者:蒋红瑜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三局揭牌仪式在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正街渝浦大厦附一楼的办公地点举行。 


  据悉,根据中央对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重庆市委、市政府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做出成立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检查局,组建专职检查员队伍的重要决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一局、检查二局、检查三局、检查四局,为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多‘局’其下,非常难得。有这样的好平台,相信可以整合药监资源,科学合理分布药品监管力量,吸收更多的懂得药品监管的专业人才进来,实现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化、现代化,在监管思路、监管手段和方式上有新的突破、有新的作为,以适应新机构的新要求。”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黄富强认为。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青岛分院院长、公共管理学院刘鹏教授表示,重庆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的设置跟此前的天津模式比较类似,即在直辖市范围内设置4个检查局来负责药械生产等相对较高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同的是,重庆设置的4个检查局数量少于天津的5个,但人数上设置编制218名却多于天津的150名,也就是说,重庆集中优势监管力量的大区制设置色彩更加明显,这也跟重庆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的直辖市的特征相符合,同时将近九成的划转编制从原区局划入,既最大程度保留了原来已有的专业化执法力量,又解决了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分流问题,体现出了继续强化药品监管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政策决心。建议在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检查局与区县属地药品监管部门的权责分工,最大程度地避免监管缺失或重复监管,确保地方政府药品监管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三局局长蹇昶表示,重庆药监局检查局的成立,标志着重庆市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关键性的步伐,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迈进了新时代,这对于保障药品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惠及百姓民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检查三局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在市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药品安全监管12341工作思路, 履职尽责、砥砺前行、不辱使命,开创药品检查工作新局面。


  据介绍,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三局负责重庆市黔江区、南岸区、巴南区、璧山区、江津区、丰都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等9个区(县)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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