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陕西通告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名单 铜陵禾田、黄冈金贵多批次产品“上榜”

  • 2019-06-03 20:34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郭婷) 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公布的《2019年第4期药品抽检质量公告》显示,标示为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禾田公司”)、黄冈金贵中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金贵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的蝉蜕等2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有5批次不符合规定:4批次为蝉蜕,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1批次为莲子心,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黄冈金贵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有3批次不符合规定:2批次为桑叶,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炮制;1批次为盐杜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炮制。


  陕西省药监局发布的《2019年第3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了6批次不合格药品,均为中药饮片。


上海市药监局2019年第4期药品抽检部分情况表


  记者查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发现,从2018年1月至今,除了莲子心和蝉蜕,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饮片多次出现在上海市药品抽检不合格名单中:2018年6月,上海市药监部门发布2018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其中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艾叶、续断、远志(制远志)、山药(标示生山药)不符合规定;2018年5月,上海市药监部门发布2018年第4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其中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首乌藤不符合规定;2018年1月,上海市药监部门发布2018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其中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地龙、艾叶各一批次不符合规定。


  此外,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诸多中药饮片还出现在湖南、湖北、江苏等地药品抽检不合格名单中:2019年2月1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的《湖南省2019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1号)》显示,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沉香不符合规定,不合规项目为性状;2018年4月,湖北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1期)》显示,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钩藤不符合规定;2018年3月,江苏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江苏省2018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为铜陵禾田公司生产的薏苡仁不合规,不合规项目为性状。


  记者查阅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同时发现,黄冈金贵公司也多次出现在不合格药品名单中:2018年10月,上海市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2018年第9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中,标示为黄冈金贵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三棱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炮制;2018年6月,上海市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2018年第5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中,标示为黄冈金贵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杜仲(盐杜仲)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炮制、含量测定。


  陕西省药监局5月23日发布《2019年第3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此次公布的不合格6批次药品是杜仲、益智仁、罗布麻叶、决明子、桑寄生、白鲜皮,均为中药饮片。此6批次药品涉及的生产企业有安徽九州红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美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甘肃宁县康盛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2019年第3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对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陕西省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上海市药监管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要求相关单位根据风险暂停销售、暂停使用、召回相关产品,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上海市药监局将组织跟踪检查和抽检。


  与此同时,上海市药品监管局还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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