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国家药监局取消16项证明事项

  • 2019-07-24 11:14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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