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扩大食品药品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范围 已发出承诺制经营许可证28737张

  • 2019-11-11 16:13
  • 作者:陈日胜
  •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网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江门市扩大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工作方案》,明确从今年11月起,新增3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试点事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凭“一纸承诺”最快当场、最迟3天可获得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证。届时,江门共有5大类7个项目纳入该项改革,有望成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实施申请人承诺制审批事项最多的地区。

  

  根据《方案》,此次新增3项试点事项:一是现有门店不少于15间的餐饮服务连锁经营主体增开经营门店;二是经营场所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申办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变更和新开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环节。

  

  实行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是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后开展生产经营,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审批部门可先行审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市场安全风险。

  

  2017年3月,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申请人承诺制审批改革,并在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经营许可事项中实施。2018年5月,该局首次扩大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将餐饮经营面积限定值从50平方米提高到100平方米,食品生产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门店)延续、登记事项变更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换发均列入试点范围。截至10月25日,全市已发出承诺制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28737张,占同期发出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总量的47%,未发生因承诺制改革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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