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20年起正式实施学生“小饭桌”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两项地方标准

  • 2019-12-02 16:36
  • 作者:马少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正式实施《学生“小饭桌”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两项地方标准。

  

  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学生“小饭桌”管理规范》,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学生“小饭桌”的备案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同时,对经营场所提出八项规范要求,包括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人均就餐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等;并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食品采购、食品加工等方面作出规范。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定,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学校、幼儿园领导及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重点场所实现“互联网+视频”全覆盖;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马少宾)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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