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9年对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 2020-01-08 15:45
  • 作者:马少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3日,在新疆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会员大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通报了2019年化妆品监管工作。


1月3日,新疆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马少宾摄)

1月3日,新疆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马少宾 摄)


  2019年,该局以问题为导向,在全疆范围开展了网络销售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各地市(州)化妆品监管部门对557家次网络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核实,清理产品739个品种;对全疆3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6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进行集体约谈;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12家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理一般程序化妆品经营者违法案件107起,罚没款共计44.902万元,通过加大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守住了全疆不发生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底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明辉(右一)了解新疆化妆品企业的产品(马少宾 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明辉(右一)了解新疆化妆品企业的产品(马少宾 摄)


  同时,该局受理审核10817件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完成首次备案品种1555个,备案变更品种243个、备案注销品种291个;委托乌鲁木齐市、喀什、克拉玛依等10个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备案后现场检查工作,已检查834个品种,其中787个品种通过检查,47个品种责令整改,并将现场检查意见录入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系统。


  目前,新疆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33家(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经营者82886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明辉表示,该局将一如既往地给予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大力支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借助现代化手段,全面推行“智慧监管”“阳光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马少宾)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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