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防疫情通过餐桌扩散

  • 2020-02-11 16:35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2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和商务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把最大程度阻止疫情蔓延放在首位,严防疫情通过餐桌扩散。


  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多少人为群体性聚餐,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疫情防控期间,强调就餐人员一定要保持距离,原则上一米以上为宜。


  通知明确指出,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对于前期已经订餐的,立即取消或延期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不得承办节日宴席、生日宴席、升学宴席等。各有关部门要将通知要求贯彻到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


  通知强调,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履行以下规范操作: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和加工活的禽畜类动物;


  ——不得在门店及第三方餐饮平台上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每日晨检制度,按要求穿戴工服、发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期间勤洗手,必须佩带口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腹泻、手外伤等症状,要立即调离工作工位,必要的隔离治疗并上报属地疾病控制部门;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保证操作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天对用餐区域进行消毒操作,动物性原料、植物性原料、水产原料以及生品、半成品、成品要分开操作或贮存,避免交叉污染;


  ——餐饮具和工用具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使用化学消毒的,要保证消毒流程和消毒液浓度配比正确;使用物理消毒的,要保证消毒设备作用时间和消毒温度达到要求。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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