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项举措提升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产能

  • 2020-02-17 23:11
  • 作者:冯欢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冯欢欢) 2月15日,河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促进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产能提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应急审批、支持扩大产能、加快产品检验、推行一许可一站式办结、坚持上下联动、促进科研创新六项重大举措,促进疫情防控产品供应能力提升,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实行应急审批。开通应急审批通道,对进入应急审批程序的申请人,实施全程指导、即时受理、快速检验、审评、审批,确保尽早投入使用,形成产能。支持企业增加产品型号规格,保证市场供应;具备无菌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生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增加非无菌产品型号的注册变更。原持有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注册证,但因产品市场销量低、管理成本高等非产品质量原因,企业已申请注销注册证,现仍具备生产条件且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企业,经企业提出申请,可以直接恢复企业产品注册证。已通过注册质量体系核查、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但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依据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结果直接核发生产许可证。提高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通关效率,指派专人现场办理进口产品通关工作等。


  支持扩大产能。对具备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生产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可以采取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的应急办法。


  加快产品检验。开通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医疗器械应急检验通道,服务企业产品注册、生产许可审批、原材料检验。针对医用防护用品检验项目多、周期长,为缩短检验周期,确定仅对涉及使用安全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实行随时受理、随到随检,连续24小时不间断进行检验检测。


  推行许可一站式办结。完善服务措施,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上下联动。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许可申请实行提前介入,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设专人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现有生产条件、生产设备、检验能力提供服务指导,查看现场,及时向省药监局报告情况。


  促进科研创新。充分利用本省在医用防护服方面的研发优势,由省药监局器械注册处、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以及相关企业组成科研工作组,开展可重复使用医用防护服研发,为破解应急状态下防护物资短缺困局提供解决方案,增强医用防护产品的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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