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检出1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 2020-04-07 12:42
  • 作者:石跃新 张妍
  • 来源:安徽省药监局

3月30日,安徽省药监局公布2020年首期药品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有16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总灰分、溶出度、水分、重(装)量差异及【鉴别】。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

    

【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

    

长丰县水湖镇永盛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广西金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批号181101;阜南县柳沟镇卫生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枳实,批号20190301;安徽济华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示为安徽致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190603;安徽福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国圣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批号170401;安徽淮仁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淮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莲子,批号171134;宿松县中医院使用的,标示为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葵子,批号1901070142。

    

【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淮北市烈山区新瑞侠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硝唑片,批号180322;回音必集团芜湖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庆乘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断血流片(薄膜衣片),批号17051001。

    

【性状】、【检查】水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美荣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黑龙江天翼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石韦胶囊,批号20170501;太湖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活络丸,批号20180103。

    

【检查】装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淮北市心悦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胶囊,批号20180109。

    

【检查】溶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临泉县龙翔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宋集俊生店销售的,标示为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批号190301。

    

【检查】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界首市中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芡实,批号181201。

    

【性状】、【检查】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淮南市恒康医药有限公司谢家集芳草园店销售的,标示为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20180502。

    

【检查】水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来安县梁氏百草堂销售的,标示为亳州中善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络石藤,批号171201。

    

【性状】虫蛀不符合标准规定

    

马鞍山松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含山水心亭大药房销售的,标示为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批号170901。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石跃新 张妍)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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