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药品进“前五”!北京发布涉嫌违法广告排名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5月1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4月广告监测报告,传统媒体发布的涉嫌违法广告中,化妆品和药品进入“前五”。互联网媒体发布的涉嫌违法广告中,药品依然进入“前五”。
4月,传统媒体共有21个类别的广告出现涉嫌违法,排名前五的是:空气调节设备类、其他(普通食品类)、普通化妆品类、保健用品类、非处方药类广告,占全市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的82.13%。
其中,空气调节设备广告以45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现为: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其他(普通食品类)广告以23条次的涉嫌违法量排名第二,主要表现为: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
普通化妆品类广告以22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三,主要表现为:化妆品广告中出现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虚假夸大的;化妆品广告中出现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4月,互联网媒体商品服务类别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是:医疗美容服务类、微信咨询类、招商类、医疗诊疗服务类和非处方药类。
医疗美容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552条次,排名第一,主要违法表现为: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等内容。
微信咨询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296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非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医疗术语。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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