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 2020-05-27 19:43
  • 作者:贺一辰 李思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贺一辰 通讯员李思梦)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线上”与“线下”联动、信息与产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境,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方案强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全面落实入驻企业核实登记、质量安全监测、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信息发布、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以及相关报告等管理责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保证交易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方案明确,陕西省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全省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市县级药监部门加强对行政区域内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和处置力度,对网络监测、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置。重点查处第三方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未对入驻企业进行核实、未对平台上医疗器械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及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网络销售企业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发布虚假医疗器械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方平台、网络销售企业不配合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拒绝、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陕西省药监局将西安市、宝鸡市作为监管工作联系点,各级药监部门要注重典型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


  方案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线上”虚假信息,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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