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内蒙古公布1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河北全泰药业标示产品再“上榜”

  • 2020-05-29 22:50
  • 作者:落楠 宋佳薇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实习记者宋佳薇)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全泰药业)等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这也是河北全泰药业自2020年以来第4次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而被公开点名。


河北全泰药业屡被点名


  《通告》显示,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生产的1批次前胡(批号:1901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检索发现,仅2020年以来,该企业就被吉林省药监局、国家药监局和上海市药监局多次“点名”。


  3月17日,吉林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吉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显示,经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生产的1批次人参(人参片)(批号:1907002),原因为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不合格。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5批次药品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21号)》显示,经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生产的1批次前胡(批号:1701206),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4月28日,上海药监局官网发布的2020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显示,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生产的1批次车前草(批号:1808001)经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1批次马齿苋(批号:1809002)经检验水分不符合规定。


  另外,该企业还有其他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据“企查查”网站显示,河北全泰药业于2014年5月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2015年2月获得药品GMP证书。而这家企业于2016年就被原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另外,2018年,该企业也因生产销售劣药,多次被安国市市场监管局予以行政处罚。


  针对被“点名”一事,记者致电河北全泰药业。该企业工作人员表示,收到《通告》后,河北全泰药业对整个生产环节进行内查,寻找可能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第一时间与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取得了联系,表示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核查产品问题。


  对于此类情况频频出现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基本上是在储存环节造成的产品不合格。产品在刚出厂时质量都是合格的,但如果中药饮片储存时间过长就会导致部分含量流失或者水分超标等问题。他还认为,在南方或者气候潮湿的地方,中药饮片较容易发霉变质,这也会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未来,我们会加强仓储、运输等药品流通环节控制,提高公司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定。”该工作人员说。


13家企业产品被点名


  除了河北全泰药业外,还有其他13家企业被《通告》点名:


  标示为河北鹏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内金(批号:180302)和桂枝各1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浸出物和总灰分。


  标示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1批次阿莫西林片(批号:1903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标示为河北国松堂制药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永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批号:171001)各1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性状和含量测定。


  标示为内蒙古仁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乌鸡白凤丸(批号:20190307)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绿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前胡(批号:24316003、19032802)各1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佛手(批号:1903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安国市誉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荜茇(批号:1803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河北联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青葙子(批号:180010237)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标示为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荜茇(批号:C19030807)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标示为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西替利嗪片(批号:1801023)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标示为四川德仁堂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批号:1711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据《通告》,针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并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已将有关情况通报河北省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安徽省药监局、四川省药监局和山东省高密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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