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 2020-07-27 18:37
  • 作者:
  • 来源:微信公众号“ 安徽药品监管”

  安徽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揭牌暨签约仪式24日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举行。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彭代银出席仪式并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揭牌。


安徽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彭代银在致辞中对省药监局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帮助与扶植中药科技提升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此次合作,是从政策层面深入研究分析中药自身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中药科学监管体系的良好契机,为全面推动我省中药科学监管助力决策。合作对接中药监管工作实际,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是一次难得的提升机会。


安徽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吴丽华在讲话中指出,安徽中医药大学是我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承载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等多项职能,在中药领域积淀了雄厚的科研基础。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合作密切、互动频繁,双方还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去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省药监局立足我省实际,发挥优势特长,决定以“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为突破口,推深做实“行动计划”。她强调,合作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特别是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创新实践;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国家科学监管贡献智慧的有力举措;是服务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全省中药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丰富和深化“政校”合作内容的具体举措。


  就落实落细落地合作共建任务,吴丽华期望双方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凝聚共识、互惠双赢”的基本原则;坚持“通力协作、优势互补”的科学路径;坚持“服务监管、促进发展”的根本遵循。通过深入开展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努力为我省乃至全国中药监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决策支持。


安徽省药监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共建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


  随后,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强和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魏骅代表双方签署了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合作协议。


  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相关处室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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