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推进中药饮片流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

  • 2020-09-21 21:13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药品流通追溯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河北省全面推进中药饮片流通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提出中药饮片入网品种和追溯标准、入网企业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记者了解到,该局选定20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全部77家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加入追溯系统、实行数据上传,并部署已加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上传。


  《通知》明确,第一批纳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中药饮片品种主要包括:执行《中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3年版)、《河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的中药饮片品种。中药饮片以品名、执行标准、产地、生产企业为追溯标准建立中药饮片基础数据库。


  实行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上传的企业为选定的20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中药饮片生产试点企业)、全部中药饮片专营企业,以及已加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按照《通知》,中药饮片生产试点企业、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和已入网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按照数据标准化对照、数据传输接口对接和调整、数据上传三个步骤实施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上报工作。中药饮片生产试点企业和专营企业应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数据接口开发,实现与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对接。中药饮片生产试点企业和专营企业实现数据传输接口对接后,生成本企业中药饮片购进、销售、库存XML数据文件,每日自动向药品流通追溯系统上传数据。2020年11月1日起全省药品经营企业正式上报中药饮片追溯数据。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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