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你买到“械字号”面膜了吗?

  • 2020-11-17 09:24
  • 作者:庞雪 王哲涵
  •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王哲涵)近些年来,11月11日已经成为各大电商平台推出的购物节。今年“双十一”刚过,天猫就公布了相关数据:“95”后最爱买的健康类单品,依次为体检套餐、医美面膜、HPV疫苗等。而所谓的“医美面膜”,即医用冷敷贴(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医用敷料(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也就是俗称的“械字号”面膜。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在今年“双十一”期间,以“械字号”作为宣称的面膜产品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已有所减少,但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仍在热销。


  敷贴“械”下面膜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双十一”在天猫电商平台保健器械行业的店铺销售额排名前十中,占据榜首的是敷尔佳旗舰店,成交量以主打的医用冷敷贴为主,也就是所谓的“械字号”面膜。


  今年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的消费提示明确指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且“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


  不仅如此,在“双十一”之前,四川省药监局、甘肃省药监局等地方药监部门纷纷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所谓“医美面膜”的科普,提醒消费者不要因商家宣传而盲目跟风,应科学理性护肤,谨慎购买。


  应当说,来自药监部门的科普起到了积极作用。11月6日,记者登录淘宝搜索“械字号面膜”显示“未查找到该商品”,随后记者输入“械字号医用面膜”等字眼,显示只有2家打着“械字号面膜”旗号、销售医用冷敷贴的商家,其中“君恩乐旗舰店”销售的是所谓“械字号医用补水面膜”;“吉大夫大药房旗舰店”销售是所谓“械字号医用面膜”。在名为“吉大夫大药房旗舰店”的淘宝店铺中,“械字号”医用面膜月销量为60,11月11日记者再次进入该店铺产品的主页发现销量增长到99。


  但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台,所谓的“械字号”面膜还是有一定市场。一位从事教育培训的消费者黄某告诉记者,她因为工作比较忙,几乎没有时间去逛街,平时买东西大部分是从微商那里购入。她表示,今年也有抢过“械字号”面膜,因为大部分商家宣传说这是专为“敏感肌”研制,可以缓解皮肤敏感不适症状以及抑制皮炎、痤疮等肌肤炎症问题等。


  记者联系了一名叫“妙妙”的微商。“妙妙”表示,国家药监局消费提示并不影响微友的购买:一是因为微商销售的价格要比电商平台便宜很多,例如实体店125元一盒的“荣晟”品牌的“医美面膜”,微商两盒仅需38元;二是自己在“双十一”之前连续数十天在朋友圈预热,销量还大有增长之势。据“妙妙”介绍,从去年开始,因“医美面膜”销量过大,养活了很多代工厂,起订量从5千张涨到2万张,一些企业还推出了成分更加简单、价格也相对便宜的产品。当记者问到是否知道还用“械字号”宣传面膜功效不合适时,“妙妙”表示“不知道”。


  迎合消费者心理


  商家为何不愿意直接将产品称为医用冷敷贴?消费者为何更愿意选择此类面膜?


  一位就读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大三学生耿某告诉记者,自己是敏感肌肤,大多数护肤品会添加酒精、防腐剂等,对皮肤角质层有刺激。而“械字号”面膜宣传的是没有刺激性,功能也更加强大,可以根治一些如皮肤干燥、泛红血丝、角质层薄等肌肤问题。


  另一位在某国企工作的消费者韩某表示,在她看来,“械字号”的产品由国家药监局批准认证,是有注册备案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要求严格,安全有保证。“现在普通护肤品已不能满足自己皮肤的需求,‘械字号’应该更厉害一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检查分局的化妆品检查员褚叶果告诉记者,当听到“医用”“械字号”等字眼,消费者会默认此类产品好用、效果明显,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这种心理,过度宣传夸大其效果,以“医用产品效果更好更安全”为宣传语,来增加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信任。


  一位在知名连锁药店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的业内人士也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偏爱购买此类“面膜”,主要是有些商家宣传过于夸大了医用冷敷帖的效果,再加上消费者难以分辨面膜和医用冷敷贴的具体区别,致使此类面膜逐渐变成“网红”产品。


  店家平台都要守法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商平台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入驻企业需要持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在国家药监局注册备案过才能销售,像微商、微博等护肤达人等销售“械字号”面膜,理论上也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所约束,但因种种原因,尚未达到较好的监管效果。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指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平台上的医疗器械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发现入驻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的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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