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 2020-11-18 21:22
  • 作者:张志浩 孙渊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开展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11月17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2020年锦州市市场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会是落实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重要工作部署,旨在使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掌握条例精髓要义,提高执法水平,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培训会邀请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领域专家现场授课,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后监管部分概要》为题,系统解读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化妆品定义及分类、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内容。


  此次培训使监管人员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局执法支队、各基层监督管理所的化妆品监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张志浩 孙渊)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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