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胜敏:分步推进药品追溯制度 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 2020-12-12 22:58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2月11~13日,2020智慧监管创新大会在海南博鳌举行。在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研讨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二级巡视员徐胜敏带来主旨报告《推进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文字整理如下。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二级巡视员 徐胜敏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监管。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作为智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稳步推进中。


  推进药品上市后全过程信息化追溯,是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要求,是药品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也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全过程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药品信息化追溯能够有效管控药品购销渠道,防止假药、劣药进入合法渠道,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能够提升风险管控效率,实现风险及时控制、产品精准召回,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同时有助于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强有力支持。药品信息化追溯的数据,可以与检查、检验、监测和稽查等监管手段相辅相成,形成组合拳,实现协同监管;还可以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共享,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是长期工程、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为此,国家药监局确定了“三步走”的策略:一是制度先行,印发了《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家药监局定制度、建标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追溯系统;相关各方各司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思路。二是标准引领,先后发布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基本数据集》等共计10项建设标准。至此,以《指导意见》为方向、以技术标准为指引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分步实施,首先实现疫苗全过程追溯,目前已基本完成疫苗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第二步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四大类重点品种可追溯;在前两步基础上,再依据风险类别、监管需要逐步扩展范围,最终实现已上市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


  当前,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和追溯监管系统正在加快建设中。(中国食品药品网记者陆悦整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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