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举办全省“两法两条例”宣贯培训活动

  • 2020-12-17 16:35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举办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宣贯培训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持续强化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法律要求。


图为培训会现场

图为培训会现场。


  培训课上,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从《药品管理法》修订背景、主要修改内容、关于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三个方面深刻解读了该法修订要点、重点、亮点,并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研制与审评审批、药品生产与储备供应、药品经营与价格调控、药品使用与风险管控、监督管理与严格执法等内容作重点解读。他强调,要抓好“两法两条例”宣贯培训,对照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学习,切实增强药品监管部门法规意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一定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夯实药品安全防线。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注册一处处长袁鹏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围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口已注册医疗器械在国内生产公告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简介三部分内容,细致地阐明了相关规定和要点,对全面做好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监管二处处长李云峰从化妆品定义讲起,深入探讨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背景、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对条例适用范围,监管事权划分,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原料管理制度,注册备案管理制度,标签管理,功效管理,生产环节监管,经营环节监管,上市后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吉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宏指出,举办全省“两法两条例”宣贯培训会,其目的在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两法两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表示,省药监局将与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群策群力,携手同行,推进药品安全共治共享。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把“两法”“两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推向深入,全方位提升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药企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共同打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为促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吉林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省疫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省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辖区“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法人和负责人参加培训。(叶阳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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