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药品案件查办

  • 2021-03-05 22:49
  • 作者:李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稽查执法办案是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根本举措。2021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案件查办作为今年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是强化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药品监管系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0年,持续开展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坚持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典型案例,展示了案件查办成果。但是,案件查办也存在发力不均衡、整体不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区办案数量明显下滑。对此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没有案子不等于没有问题,案件少了不等于管得好了。


  抓好药品案件查办要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分工,严格执法责任。坚持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相结合,明确监管对象、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检查稽查联动,建立权责明晰、分工合作、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科学划分事权,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相关业务部门应互联互通,多沟通、常走动,纵向衔接、横向联动,探索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行纪刑衔接”工作模式,促进药品执法行政处罚、纪律问责、刑事追究更及时、更顺畅、更到位,增进监管协同,提升打击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杜绝不依法依规、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抓好药品案件查办要保持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不减。已开展的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等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再接再厉,持续开展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高风险产品监管。对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抽查检验、信访举报、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等发现的案件线索“不放过”,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不姑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要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规定,规范法规制度执行,增强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实现案件查办数量、质量、效率全方位提升。


  抓好药品案件查办要加强技术支撑和人力保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药品案件查办离不开产品定性鉴别,各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合理分配资源,探索引进检验检测新技术,探索建立大案要案涉案产品快检通道,为药品案件查办提供技术支持。各地监管机构要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全程覆盖。要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综合培养执法人员敢办案、会办案、办好案能力,坚决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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