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治播报(3.22~3.28)
“一周法治播报”来了!以下是3月22日~3月28日,各省级药监部门的法治动态。
政策文件
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两个公告显示:自3月23日起,河北省药监局决定,在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国产药品补充申请备案、执业药师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3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跨省通办”事项范围,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实行“跨省通办”;自3月26日起,河北省药监局决定取消国产药品再注册、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河北省药监局负责审批的自贸区内相关申请)等3项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资料,实行全程网办。
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其中主要调整事项为:停征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药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缴纳注册费,未按要求缴纳的,其注册程序自行终止。
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提出优化审批机制、完善审评查验、提供技术咨询、强化信息引领、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产业发展等6方面16条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举措。
在审评审批方面,提出对所有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对启动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的,优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应急审批及容缺受理程序;推行医疗器械技术预审评,将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工作前置,改串联为并联;推行合并检查及检查结果互认;提升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能等措施。
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制定了紫杉、鹿胶、鹿角胶粉、五谷虫等四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监督检查
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24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6个品种共2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如下。
2.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4批次医疗器械质量抽检信息的通告》,涉及在该区内抽样检验的臂式电子血压计、电动轮椅车、软性亲水接触镜等医疗器械24批次,经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合格2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如下。
(中国食品药品网综合整理/李硕)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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