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探索建立化妆品经营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

  • 2021-04-15 16:53
  • 作者:俞海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对同一化妆品检查单位,同步进行化妆品监管、登记事项、价格行为、商标广告行为和公示情况等涉及药品监管和市场监管事项的清单式检查,实现化妆品经营领域“综合查一次”,这是金华市化妆品经营领域监管的一次改革创新。


  解决痛点 创新监管模式


  众所周知,化妆品经营(使用)领域的监管未实行许可制度,一张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准入门槛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存在监管对象底数不清和有监管盲区的问题。以金华市为例,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看,在册登记化妆品户186093万户(不含日化经营范围),经营业态多样,有化妆品专营、商场超市、药店,也有美容美发、宾馆(酒店)、足浴、饰品便利店,还有网络电商等。化妆品经营单位不但体量大,还存在流动性强的特点,监管部门不能实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信息,一直是监管的难点和痛点。


  与化妆品经营单位体量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基层监管力量的薄弱,基层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对象体量并不匹配。


  针对上述问题,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化妆品经营领域引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并在此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同一监管部门不同监管事项“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监管职责内容和化妆品专业能力的工作机制。


  依托数字化 打造监管闭环


  围绕数字化改革和安全治理的总目标,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打破传统监管模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程序,探索建立“一个主体、一次检查、综合集成、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即一个化妆品经营主体,下发一次任务,一次检查实现市场监管事项全覆盖、整改电子化、结果公开化、主体标签化,打造事中事后的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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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对象精准化。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化妆品经营单位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主体属性,借助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结合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状况、规模和主体属性,对其进行标签标注,优化设置2大类(重点监管和普通监管)11小类的经营主体标签,实现监管对象精准化监管,确保“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更具体明确、更具针对性。


  前期已完成该市两个试点单位4605家监管对象的标签标注工作,实现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底数清、监管对象明。


  监管事项集成化。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浙江省药监局支持,将化妆品经营领域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建设完成“1+5+x”经营领域综合查一次事中事后闭环监管系统。“1”即“一个化妆品经营主体”,“5”即“化妆品+登记事项+商标广告+价格行为+公示事项”五项必查清单,“X”即结合监管对象标签,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纳入综合检查事项清单,实现一个主体、一次检查、综合集成。4月6日,该市启动了化妆品专营店的“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

  

图为金华市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综合查一次”现场检查。

图为金华市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综合查一次”现场检查。


  监管过程公平公开化。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智能化“摇号”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管的公平性和随机性。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由经营单位通过闭环监管系统主动报送整改结果,监管部门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系统将审核结果推送至政务网进行信息公示,实现事中事后的闭环监管,最大程度实现监管过程公平化、监管结果公开化。


  提升监管效能 推动科学监管


  摸清底数,探索分类监管。针对化妆品经营领域底数不清等现状,结合“综合查一次”系统的运用,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化妆品经营单位数据库,对经营使用单位作出分类标签地图(如商场超市、美容美发、专卖专营等),结合企业检查情况和整改上报情况,探索建立经营领域的信用等级分类,对于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有借鉴意义。


  提高效率、实现智能监管。根据不同经营主体性质和经营业态,对不同的监管对象,设置不同的“菜单式”检查表单,一方面减少了监管重复、执法“扰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监管效率,基层监管干部通过手机“浙政钉”平台即可开展检查,实现检查事项具体化、检查内容清晰化。


  强化闭环、推动科学监管。从监管任务下发到执行,再到整改公示,形成闭环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和监管对象均随机抽取产生,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证基层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市场监管的整体形象,推动科学监管在化妆品经营领域的运用。


  在化妆品经营领域“综合查一次”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将总结完善“综合查一次”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经营领域的“1+5+x”综合查一次,针对监管对象的不同业态(如专卖店、连锁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酒店宾馆等经营使用单位)的综合查一次,积累更多监管经验,不断创新化妆品经营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逐步探索建立化妆品经营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监管的工作新机制。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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