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基础知识500问 | 分析方法的验证

  • 2021-07-30 13:49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A:分析方法验证是很多分析研发人员和质检员都会涉及的工作内容,什么是分析方法验证?


B:WHO、FDA对于分析方法验证的定义和解释基本一致,其核心是实验室通过试验设计和测试,证明被验证的方法适用于该方法拟定的检测用途。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方法验证主要由方法建立者进行,由于大部分药品质量控制方法是由生产企业建立,因此方法学验证的工作大部分是由企业的分析方法研发部门来进行。方法验证在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成部分。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药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订质量标准的基础。


A:为什么要进行分析方法的验证这一过程呢?


B: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首先,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药品研发和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对药品进行质量控制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为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层面来控制药品质量,也就是说要对药品进行多个项目测试,来全面考察药品质量。其次,每一测试项目可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为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就必须对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测试项目的目的和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法进行验证。


A:Q2指导原则是如何介绍分析方法验证的?


B:ICHQ2分析方法的验证指导原则主要分为两个模块:第一模块为正文,第二模块为方法学。正文部分主要介绍了需要验证的分析方法的类型、典型的验证参数、重新验证的情况等。方法学部分则是对每一分析方法中参数的验证提供指导和建议。


A:药典上对于一种药品有很多检测指标,什么样的分析方法需要验证?


B:最常见的需要验证的分析方法有四种,分别是:鉴别试验、杂质定量试验、杂质控制的限度试验和原料药或制剂中活性成分以及制剂中选定组分的定量试验。鉴别试验是为了验证样品中某种被测物的特性,一般通过将样品的性质(例如光谱、色谱行为、化学反应性等)与标准物质的性质进行比较来实现;杂质试验可以是样品中杂质的定量试验或限度试验,两种试验都旨在准确反映样品的纯度,只是定量试验所需论证项目与限度试验有所不同,用于限度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侧重专属性和检测限;用于定量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强调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含量测定是为了测定样品中分析物的含量。在本指导原则中,含量测定是指原料药中主成分的定量测定。


A:对于这些方法,有哪些验证的指标?


B:典型的验证指标有:准确度、精密度、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和范围。


A:可以逐一介绍一下这些指标都是什么含义吗?


B:(1)准确度是指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与测量值之间的相近程度。原料药含量测定的准确度可用以下三个方法来测定:a用该分析方法去测定已知纯度的被分析物(如参比物质);b将预定的分析方法的结果与另一个性能良好的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后者的准确度是已知的;c可以从已经建立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项中推导准确度。制剂的含量测定的准确度也可用以上三个方法的类似方式来测定;而杂质定量试验准确度的测定应通过向样品(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的方法来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准确度的申报形式要求:需在指定范围内至少3个浓度水平上进行至少9次测定。(2)精密度指的是规定条件下对同一均质样品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检测的结果的一致程度。精密度可以从三方面考虑:重复性、中间精密度、重现性。(3)专属性是指在一些可能存在的组分如杂质、降解产物、基质等的存在下,一种分析方法对被测物准确可靠测定的能力。在鉴别、杂质测定和含量测定的方法学论证中应进行专属性研究。另外,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对某一特定的被分析物具有专属性(完全识别),在此情况下,建议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析方法以达到能识别的水平。(4)检测限是指某一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度是样品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5)定量限是指某一分析方法的定量限度是指在合适的准确性和精密度下,能够定量测定样品中被分析物的最低量。它是样品中含量低的化合物定量测定的参数,特别适用于杂质和(或)降解产物的测定。(6)线性是指在给定的范围内检测结果与样品中被测物的浓度成比例关系的能力。线性应该可通过被测物浓度或含量的信号图做出直观评价。如果存在线性关系,测试结果应该通过合适的统计方法来评价。建立线性的具体流程可以是:首先,制备原料药的标准储备液或混匀的制剂组方;接着设置至少5个浓度梯度进行测定,采集信号;最后统计获得线性关系或函数关系。(7)分析方法的范围是指在样品中被测物的较高浓度和较低浓度之间的一个区间,并且已证实在此区间内,该方法具有合适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指导原则中也有列出某些情况下最小的验证范围:a对原料药或成品的含量测定:一般应在测试浓度的80%~120%;b对含量均匀度检查:应在测试浓度的70%~130%,超出此范围应有正当理由,主要是根据剂型的特点;c对于溶出度测试:应为规定范围的±20%,例如,如果是控释制剂,规定1小时后达到20%,24小时后为90%以上,它的合理范围应为标示量的0~110%;d对于杂质检查:应为杂质报告水平至规定限度的120%。


A: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的区别。


B:(1)重复性是指在相同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的精密度。确定重复性要求在指定范围内测9次,即3种浓度每种重复3次,或者在100%的测定浓度重复6次。(2)中间精密度是指实验室内部条件改变,如不同日期、不同试验分析者、不同仪器等情况下的精密度。(3)重现性是指不同试验室之间的精密度(合作研究,通常用于方法学的标准化)。


A:有些分析方法,尤其是色谱方法,还会去验证耐用性,什么是耐用性?


B:耐用性是指在试验参数被故意地进行细小改变时,检测不受影响的能力,用于说明正常使用时的可靠性。耐用性主要考察方法本身对于可变试验因素的抗干扰能力,比如在液相中的体现就是,当流动相pH改变、流动相组分改变,或色谱柱、柱温、流速改变时,分析方法对这些参数的变化是否敏感。


另外还有一个系统适用性的概念,它是气相和液相色谱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来确认色谱系统能够满足当前分析的要求。测试基于如下原则:仪器、电路、分析操作和样品组成了整个系统,保证系统能在使用时作为一个整体正确运行。


A:Q2指导原则是ICH在2005年发布的。其实国内在2007年也发布了《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请介绍一下国内指导原则和Q2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B:两份指导原则的内容大体一致,着重点略不同;国内的指导原则重点在于探讨方法验证的本质,拓展分析方法验证的内容,详细补充了方法再验证的内容,以及对方法验证的评价。


A:分析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方法重新论证,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验证或者再验证?


B: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需要重新论证:原料药合成方法的改变;成品组分发生改变,以及分析方法的改变。当原料药合成工艺发生改变时,可能引入新的杂质,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就需要再进行验证,以证明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能够检测新引入的杂质,且新引入的杂质对主成分的含量测定应无干扰。当制剂的处方组成改变、辅料变更时,可能会影响鉴别的专属性、溶出度和含量测定的准确度,因此需要对鉴别、含量测定方法再验证。当原料药产地来源发生变更时,可能会影响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的专属性和准确度,


因此需要对杂质检查方法和含量测定方法进行再验证。


当质量标准中某一项目分析方法发生部分改变时,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时,检测波长发生改变,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测限、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线性等内容的验证。当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质量研究中,申报的原料药合成工艺、制剂处方中的辅料等无法保证与已上市药品的一致性,需对质量标准中部分项目进行方法的再验证。


A:国内的指导原则是如何对分析方法验证进行评价的?


B:首先,并非每个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需进行所有内容的验证,但同时也要注意验证内容应充分,如杂质限度试验一般需要验证专属性和检测限,而对于精密度、线性、定量限等,则一般不需要进行验证。其次,要注意方法验证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因此不论从研发角度还是评价角度,方法验证均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方法验证内容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补充。如原料药含量测定采用滴定分析法时,由于方法本身原因,专属性略差,但假如在杂质检测时采用了专属性较强的色谱法,则一般认为整个检测方法也具有较强的专属性。总之,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在方法验证过程中,不提倡教条地去进行方法验证。此外,越来越多的新方法不断被用于质量控制中,对于这些方法如何进行验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照搬指导原则。(摘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ICH基础知识500问》)


(责任编辑:刘思慧)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