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安全月”架起社会共治桥梁

  • 2021-10-19 09:24
  • 作者:中国医药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于10月15日正式启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


  药品安全是人民健康的基石。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办好“安全月”活动,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中华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新高度,认识本届“安全月”活动的新期待、新要求、新任务;其次要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再次要坚持“人民药监靠人民”的理念,将“安全月”贯彻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不断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核心是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安全月”活动为抓手,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传活动,推动药品安全治理向社会共治全过程延伸和各方面扩展。


  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要把握好政府负责这个前提。管理社会事务是政府承担的重大职责之一,办好“安全月”活动是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内容和应尽职责,要强化政府资源整合、综合运用、快速响应职能,不断提升政府药品安全公共服务水平。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众人拾柴火焰高,思路转变天地宽。“安全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活动;要动员和发动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要通过组建执业药师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等,壮大科普宣传队伍,使之逐步成为面向公众宣传的核心力量。


  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要把握好公众参与这个基础。人民是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主体,办好“安全月”,必须广泛动员群众、坚持贴近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变“公众参观”为“现场参与”,提高参与度和亲历感;要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变“少数人抓”为“一起来做”,让公众从配角变为主角,从“台下听讲”走向“台上分享”;要变“最大变量”为“最大增量”,净化用药安全科普传播环境,铲除谣言生存的土壤;要变“重痕迹”为“重实绩”,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言必有用、事必有功。


  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要把握好法治保障这个条件。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普法作了全面部署。各地要把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与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结合起来,把“安全月”办成“普法月”,在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切实增强药品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创新时代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要把握好科技支撑这个手段。最近,国务院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2025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2035年达到25%。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抓好《纲要》的组织实施,突出科学精神引领,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用药安全社会化科普大格局。要广泛深入开展“健康中国创新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加深社会各界对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的认知,促进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传播与弘扬。要着力推动现代科技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深度融合,利用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升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责任编辑:宋佳薇)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