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短视频荐药不该如此“忽悠”
近日,一则关于“大量‘医生’短视频平台荐药”的视频登上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网络舆情监测榜单。视频显示,大量“医生”现身短视频平台推荐药品。“咳嗽反复不好,记住一个小药丸,只有医生才知道的秘密”——大量不同“医生”利用清一色的话术,反复向消费者灌输推荐同一款药品。原本最为严肃的临床诊治化身为大水漫灌的网络营销。
一头连接着可能的“病急乱投医”,一头连接着有组织有计划的脱离药品和健康本意的营销,再加上利用网络力量进行跨地域、跨时空大规模覆盖,这样的短视频荐药手段对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不可不被重视。网络营销,不该拿健康试水,更不该在专业的药品领域“玩花活儿”。敬畏生命健康安全,应是最基本的底线。
以上述视频为例,其利用“医生”这一角色进行“背书”。且不说这些“医生”到底是真是假,是在正规医疗机构执业的白衣天使,还是娱乐化的角色扮演。即便医生的身份是真的,也不可能存在哪一个药品能够不分适应证随意乱用。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自然是消费者买单。花了钱,反而可能耽误病情,甚至可能引起副作用。饱了的却是没有底线的营销者的私囊。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中广联合会短视频短片委员会联合编撰的《中国短视频发展研究报告(2024)》,截至2024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数达到10.50亿。2021年至2023年,50岁以上短视频用户比例从27.4%增长至29.8%。中老年人已经成为短视频的主要使用者之一。通过短视频进行“忽悠”荐药,其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
无可厚非,互联网发展是大势所趋,短视频也有其先天的传播优势,我们也应该尽情拥抱这一趋势。我们倡导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增强公众健康获得感。但是如果不讲科学,甚至是置群众健康于不顾的“忽悠”就万万不可取了,应该受到严厉制止和查处。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针对互联网营销药品进行了相关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管理”原则进行药品网络销售,各相关方严格落实相应责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针对药品等涉及健康领域的广告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要求重点规范药品等领域广告行为,及时拦截、下架处理违法广告。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手段侵害群众健康绝不应被纵容。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加强网络监测,通过“以网管网”等手段,加强配合协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切实确保守护群众健康“无死角”。恶意侵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惩。
(责任编辑:宋莉)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徐景和在甘肃武威调研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6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在甘肃武威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座谈会 2025-06-12 14:1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